区块链资产包的风险 区块链交易所合法吗
一、区块链交易有哪些风险
进行区块链交易时,3个最需要注意的灾难性的风险是(严重性从高到低排序):个人风险、平台风险和政策风险最大风险:个人风险如果没有把控好个人风险,可能会遇到:
1.密码,私钥被盗,钱包和交易平台里的所有数字资产丢失(无法找回)2.你的信息会被地下黑产卖来卖去,几乎没有隐私3.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银行,证券交易平台)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密码,其他地方的资产也会被盗如何规避个人风险:增加密码强度,不要重复使用密码,不要在网上发送密码…电脑不要裸奔(不装安全杀毒软件),不要上乱七八糟的网站(“黄赌毒”的网站是木马病毒的重灾区)所有需要
二、什么是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指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登记、存储、持有、转让或交易的新型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特定系统中,作为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示(Digital Representation),被产业界称为加密资产(Crypto Asset)、加密通证(Crypto Token)等。考虑到区块链系统和应用的多样性,以及这些系统和应用中的数字资产的多样性,尽管现阶段无法给出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精确定义,但是基于区块链系统而存在的数字资产具有无形性、加密验证机制、使用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共识算法等典型特征,这使其显著区别于传统网络虚拟财产和实体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具有诸多优势,包括透明与可信性、加密安全性、可编程性、降低交易时间和成本、简化权利管理、允许部分所有权、便于社区打造等,被视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可能在资产形式、金融体系、商业模式等方面带来令人期待的变革。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
(一)区块链数字资产应属于合法财产
第一,管理可能性意味着作为客体的财产必须能够为主体所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区块链系统之中,每一个区块链数字资产都是特定的并由公钥表征,持有人可以通过私钥对其施加控制。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显然是可以转移的,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交易和交换的天然优势,NFT也存在着一个持续增长着的交易市场;事实上,引入区块链系统的一个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持有人可以安全便捷、去信任地交易此类资产。第三,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价值性,能够给当事人带来经济等方面的利益。一般认为,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通过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投入来衡量,部分观点则认为价值等于稀缺性。价值在不同的场景中可具化为经济上的价格、对人的意义、重要性等不同含义。吴汉东指出:“以主体自身的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当为人身权;但不可断言,财产权一定就是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区块链原生数字资产的价值是由区块链系统赋予的,也取决于参与者的社会契约,但其价值随着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加密资产的稀缺性(Scarcity),避免因信息的无限复制而使数字资产持有和交易变得无意义。如在以太猫、Decentraland等区块链游戏中,用户可以购买、收藏、交易独一无二且不可替代的NFT版数字藏品。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其稀缺性和唯一性,从而可以满足人们对拥有稀有物的渴望和需求。另一方面,不应仅因为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系统之中,脱离系统就失去价值,而否认基于共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价值。传统物权法并不因为特定物的价值不具备普遍性而否定价值的存在。例如亲人的遗物、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商品等,法律仍然认可其重要性。既然对特定主体才具有价值的客体能被承认为财产,基于共识机制形成的价值也应当得到承认和尊重。
在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存在超过32种重要的共识算法,经过探索期,共识算法的标准化将是下一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向,普遍性的共识算法也可能在区块链上达成。而且POS、POW等主流共识算法能够保证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确保价值转移的实现。因此,不宜仅以现阶段共识机制的不同就否认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价值。
综上,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财产的特征,本身具有非人格性,亦非违禁品,法律应承认其为合法财产。事实上,一些司法判例已经开始承认加密虚拟货币的财产地位,例如,浙江某地法院在一份涉及加密虚拟货币的判决中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财产地位。上海一法院在一起加密虚拟货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中也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加密虚拟货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应纳入物权保护范围
第一,区块链数字资产满足物权客体的特定性要求。一般而言,界定物权客体的特定性,主要应从支配客体的要求与物权目的实现的需求两个方面着眼,同时还要兼顾登记等公示的技术要求。而且特定性并不一定拘泥于物理标准,因为不同类型的物权对其客体属性的要求不尽相同。就区块链数字资产而言,其表现为“数字通证”,由公钥和私钥这对数据参数表示,公钥(Public Key)即公共参数部分,对系统参与者公开,载明了该资产的相关编码信息,如权属、价值和交易历史等;私钥(Private Key)即私人参数部分,是区块链上的随机参数,由持有者个人掌握和控制,允许持有者针对该资产进行转让或其他交易行为,通过数字签名以加密安全的方式进行确认。数字资产的移转必须依赖两者的加密和解密,仅凭公钥或仅凭私钥均无法完成交易。因此,根据区块链系统的相关规则,通过某个加密资产的公共参数即可以确定该资产,且任何访问该系统的人均可识别出该资产。这意味着每一个加密资产都是特定的,可独立交易转移的,不存在无限复制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NFT类型的加密资产而言,每一个NFT资产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被复制。共识机制的改变可能被提出但没有被所有参与者普遍接受,导致系统出现分叉,即不同群体的参与者可能遵循不同的规则,即承认不同的交易、保持不同的账本。这在本质上是区块链网络分叉为两个子网络,每个都有其独自的加密资产和分别的账本。
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可支配性,权利人可对其施加排他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可支配性表现为基于技术属性所产生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并非对客体的物理控制,但物权并不只要求对物的物理控制,像地役权、空间利用权、权利质权等亦不具有对物的物理控制。私钥持有人(Holder of Private Key)可以通过私钥对特定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且此种控制具有绝对性,无需他人介入,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私钥是持有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力的关键。此种排他控制来源于区块链架构所采用的加密确认机制(Cryptographic Authentication Process),该机制只允许私钥的持有人行使(如交易)该加密资产,从而独占地控制该资产。从动态的交易过程来看,转让人通过使用受让人的公钥加密,确保移转后的数字资产仅有受让人的私钥能够解开。同时,转让人用自己的私钥进行数字签名,受让人以转让人的公钥对签名进行身份认证,确认交易来源正确。另一方面,这种控制力是绝对的,能排除他人的使用。在区块链的语境下,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交易完全由私钥持有人自主决定,私钥持有人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法针对该资产采取任何行动,这保证了私钥持有人对其加密资产的控制的绝对性和唯一性。
由上可知,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物权的两大核心特征,适合纳入物权范围进行保护。而且从物权角度对区块链数字资产加以保护,至少具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统一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认知。第二,物权是一个成熟的法律框架,依托物权框架可以解决围绕区块链数字资产产生的更复杂的交易问题,包括破产、信托、担保、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给市场提供更好的可预测性。第三,正面回应技术创新,更好促进法律与技术的耦合式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保护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型的物权客体,物权规则并非无差别地全部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而是需要根据技术条件等状况在个案中予以具体考量。此外,物权的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请求权等效力自然也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内容
一般而言,权利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且像电能、光能等自然力以及有价证券一样,可以比照动产的规定来保护区块链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可以像传统动产那样在区块链数字资产之上设立抵押、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传统上,针对动产设立质权和留置权,需要转移对客体的物理占有,但区块链数字资产无法像有形物体一样被物理地占有。实践层面,可以通过智能合约、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区块链技术的多元应用,把相关条件与行为编写进区块链数字资产,从而产生某些自动执行的行为,以满足担保物权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担保物权的实现上,作为技术规则的智能合约算法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与转让规则
就所有权归属而言,一般来说,就像合法占有某个有形财产的人被推定为所有权人一样,以合法的方式知悉并掌握私钥的人通常应被认为是该加密资产的所有权人。当然,所有权归属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形以及相关系统的规则。例如,代表他人(如雇主或客户)持有私钥,或者作为保管人或中介人持有私钥,在这些情形下,将通过代理规则或者信托规则来确定所有权。某个加密资产可能具有多个密钥,此时所有权将由多个持有人共同所有或按份所有。加密资产的初始创造或取得依赖于系统的规则,例如一些加密虚拟货币是在借以构建并确认账本的“挖矿程序”(Mining Process)中作为奖励被创造出来的。此外,在采取匿名交易的区块链系统中,因为交易是通过指向一个匿名的地址标识符做出的,所以在系统中识别出特定资产所有权人的真实身份可能是困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资产没有所有权人。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转让通常发生在链上。当进行交易时,转让人通常修改该资产的公共参数,或者生成新的参数,以便创造出对该转让(包括受让人的信息)的记录。然后转让人利用私钥以数字化的方式签署该转让记录从而完成确认。之后该资产被关联到受让人的私钥,处于受让人的独占控制之中。当转让人完成对交易的确认并将其广播到区块链上,并且广播到区块链上的交易被共识算法接受并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才算完成,意味着所有权就转移了。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类似于不动产登记,而非动产交付。因为在数字资产转让的情况下,转让人通常会生成一个新的加密资产——全新的或修改了的公共参数和私钥。代表“旧”加密资产的数据依然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中,但不再具有任何价值或功能,因为该资产已被共识机制认为是花掉或者取消掉了。“新”加密资产由新的数据表示,并被新的秘钥控制。显然,这和中心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就所转让的不动产制作一份新的登记以确认新的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类型的物权客体,兼具动产与不动产的属性,私钥像手机等动产那样完全掌握在持有人手中,且私钥持有人被推定为权利人,持有人遗忘私钥就会使该资产在系统中被遗忘,成为不可用之物;而其权属公示与交易转让等则类似于不动产登记,需要记录在区块链系统中才会被认可。
而且一旦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人再次转让该资产的任何企图都不会被共识机制接受,从而避免了双重交易的发生。此外,区块链数字资产也可能出现类似于现实中的一物二卖现象,比如在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之前,存在转让人就该资产进行二次转让的风险,如果第二次转让先于第一次转让进入区块链账本,那么第一次交易的受让人的加密资产就不会被认为是有效转让,从而在实际上是无价值的;再比如,转让人同时与两个受让人签订了链外转让合同,但第二受让人先于第一受让人完成了链上转移。在这些情况下,由于所有权转移以链上记录为时间节点,第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受让人对第一受让人构成合同违约。此外,转让也可能发生在链外,如双方签订了合同来转让某个加密资产,但没有完成链上转让。这些问题可以在既有的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予以妥善解决。当然,也需要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谁作出的交易)、时间戳(交易发生的时间)、确认(谁确认的交易)以及“文件”(交易或合同相关的数据)的认可。
综上,虽然区块链数字资产及其转让以及相关的智能合约所依赖的技术架构,给物权、合同等财产法律带来了新的复杂性和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无法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理其中的物权利益、合同利益等利益关系。因为在历史上,法律一直都在因应技术与现实的变化,并不断演进。换言之,法律与技术是一对相互建构的力量,彼此都在螺旋上升。就区块链数字资产中的加密虚拟货币而言,如果将来立法认可其货币或准货币地位,则按照种类物予以保护,意味着占有即所有,当发生返还时适用同等价值返还原则,不能作为质押担保客体,财产执行时不存在执行异议。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一类新型无形资产,显著地区别于游戏道具等传统网络虚拟财产,持有人基于私钥可以对其施加排他支配与控制,这与物权理论最为契合,足以使其成为物权客体,被物权法体系接纳,而且不违背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所以,现阶段应将区块链数字资产视为物权客体,按照物权规则进行保护。除此之外,未来还要继续探讨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承载链外权利的各式“通证”是否为合法有效的登记、权利凭证(物权凭证)、金融工具,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时间戳、确认以及“文件”的认可,数字资产交易和智能合约的法律救济、责任承担、管辖以及分布式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地位、责任承担机制等。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技术和应用的持续创新,从而在制度层面满足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迎接全面到来的数字社会。
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法律领域,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蓬勃发展,都进一步丰富、拓展了1999年劳伦斯·莱斯格提出的“代码即法律”的理念,并让“法律即代码”这一新的理念逐渐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司晓.司晓:区块链数字资产物权论.腾讯研究院.2022-01-27
三、搞区块链有什么风险(搞区块链有什么风险嘛)
区块链有什么骗局?“区块链”是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概念,本质上说是一个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也是数字货币之类的底层技术。按照我们通俗的解释,可以将“区块链”看成一个账本,每张账单就是每一个区块,只不过这个账本是中心化得的,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企业或者团队对其管辖。“区块链”技术是以中心化,信息无法串改等特有的信息化,现在生活中此技术已应用至电子发票,支付码等一系列应用之中。
对于现如今生活中,很多人都打着此幌子进行诈骗,直销盘、资金盘,科技盘等名号拉人圈钱然后跑路,很多人因此资金受损,无处维权,最后只能说“区块链”是骗人的这种话。技术无对错,错在人。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进步,任何技术的开始应用都会受到正面和反面的种种质疑声,但也随着技术的相对应用与成熟,加之技术的完善,形成人们身边的各种应用也会不断完善,相信不久的未来,这些质疑声会慢慢消散。
下面为大家总结身边常有一些区块链的骗局!
陷阱一:区块链就是发币圈钱
陷阱二: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许诺低投资高回报
陷阱三:去中心化能解决所有问题
陷阱四:区块链的延伸产品有了挖矿机就能躺着赚钱
陷阱五:微信、支付宝进行的交易买卖虚拟货币
总之骗子的手法也是与时俱进,要通过我们的“法眼”去提高增强我们的应变能力,去发现与警醒自己,防止上当受骗,投资者对于那些,低投资高回报的各种骗人手段一定要有所警惕。
区块链面临哪些风险需要解决的?虽然在资本和人才涌入的推动下,区块链行业迎来快速发展,但是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其安全漏洞频繁示警的状况引发了人们对区块链风险的担忧。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俞克群指出,对于隐私暴露、数据泄露、信息篡改、网络诈骗等问题,区块链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期望。但区块链的安全问题依然存在诸多的挑战。
俞克群表示,目前区块链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密码算法的安全性、协议安全性、使用安全性、系统安全性等诸多的挑战。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运行部主任严寒冰也指出,区块链如果要在全球经济占有重要地位,必须首先解决其面临的安全问题。
严寒冰指出,区块链安全问题包含多个方面。比如说传统的安全问题,包括私钥的保护,包括应用层软件传统的漏洞等。另外,新的协议层面也有一些新的协议带来的漏洞。
去中心化漏洞平台(DVP)提供的数据也显示区块链安全问题的严峻性。DVP负责人吴家志透露,自7月24日来的一周内,DVP就已经收到白帽子所提供的312个漏洞,涉及175个项目方。其中包括智能合约、知名公链,交易所等一系列项目。高危漏洞达122个,占所有漏洞的39.1%,中危漏洞53个,占所有漏洞的17%。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主任助理李斌分析说,当前区块链分为公有链、私有链、联盟链三种,无论哪一类在算法、协议、使用、时限和系统等多个方面都面临安全挑战。尤为关键的是,目前区块链还面临的是51%的攻击问题,即节点通过掌握全网超过51%的算例就有能力成功的篡改和伪造区块链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外部恶意攻击风险,区块链也面临其内生风险的威胁。俞克群提醒说,如何围绕着整个区块链的应用系统的设备、数据、应用、加密、认证以及权限等等方面构筑一个完整的安全应用体系,是各方必须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吴家志也分析说,作为新兴产业,区块链产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为缺乏,导致目前的区块链相关软硬件的安全系数不高,存在大量的安全漏洞,此外,整个区块链生态环节众多,相较之下,相关的安全从业人员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来解决问题。迎接上述挑战需要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内容来源中新网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骗局区块链技术本身不是骗局,但是不排除有人拿区块链做幌子去做骗局。区块链存在的几个问题:1、区块链体积过大问题随着区块链的发展,节点存储的区块链数据体积会越来越大,存储和计算负担将越来越重。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其完整数据的大小当前已达约71GB,用户如果使用比特币核心客户端进行数据同步的话,可能三天三夜都无法同步完成,并且,区块链的数据量还在不断地增加,这给比特币核心客户端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门槛。2、区块链数据确认时间的问题目前的区块链系统,尤其是金融区块链系统中,存在数据确认时间较长的问题。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当前比特币交易的一次确认时间大约需要10分钟,6次确认的情况下,需要等待约1小时,当然对于信用卡动则2至3天的确认时间来说,比特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了,但距离理想状态仍有较大距离。3、处理交易频率问题区块链系统面临交易频率过低的问题。还是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每条交易的平均大小约为250个字节(Byte),如果区块大小限制在1MB,那么可以容纳的交易数量为4000条。按照每10分钟产生一个区块的速度计算,每天可以产生144个区块,也就是能容纳576000条交易,再除以每天的秒数86400,比特币区块链最高每秒处理6.67笔交易。目前,比特币区块链上每天的实际交易量已经接近系统瓶颈(图),如果扩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能造成大量交易的堵塞延迟。比特币区块平均交易数(来源:区块元)相比之下,Paypal在2013年第三季度的总体交易笔数为7.29亿笔,平均每秒为93.75笔交易。全球最大的支付卡VISA的官网信息显示,VisaNet在2013年的测试中,实现了处理每秒47000笔交易。比特币区块链比起支付宝等几大支付网络,从交易处理频率来看,更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当然,这也是中本聪早期故意为之的设计,比特币区块大小被限制在了1MB,以此避免流氓矿工的恶意行为,对人们造成不良的影响,比特币区块链支付网络之所以能够成长到如今价值数十亿美元,就在于它的去中心化。4、区块链发展受到现行制度的制约一方面,区块链去中心、自治化的特性淡化了国家监管的概念,对现行体制带来了冲击。比如,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不但对国家货币发行权构成挑战,还影响到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削弱央行调控经济的能力,导致货币当局对数字货币的发展保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这项新技术也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可能会滞后,导致与运用区块链相关的经济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无形中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5、区块链技术与现有制度的整合成本较大对于任何创新,现有机构都要保证既能创造经济效益,又要符合监管要求,还要与传统基础设施衔接。特别是当部署一个新型基础系统时,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都非常大,现有传统机构内部遇到的阻力也不小。当然,问题的存在并不能阻碍区块链的发展步伐,诸如简单支付验证、侧链、闪电网络协议等技术的提出和深入研究,已经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思路。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有几个朋友都在玩区块链,那东西靠谱吗?区块链也算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而且也是很多的人都特别关注区块链的,区块链能够获得很多人的喜爱,而且也能够获得很多人的投资,很多人都特别想要投资区块链,而且也希望能够通过投资区块链来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回报。
有很多想要投资区块链的人,可能不一定了解区块链,而且也不懂得如何去运作区块链,如果因为身边的人都投资区块链而自己也去投资的话,可能会使得自己有比较大的亏损。有的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我有几个朋友都在玩区块链,那东西靠谱吗?其实我认为区块链不一定靠谱,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区块链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
我之所以认为区块链不一定靠谱,也是因为我认为区块链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当市场的波动比较大的时候,区块链的价值可能会有所下降,而且也不一定能够尽快的恢复,如果有一些人因为区块链的价值进行投资的话,可能会有比较大的亏损,而且也可能会血本无归。
二、区块链易受到资本的操纵。
在我看来,我认为区块链比较容易受到资本的操纵,因为大多数的资本家可能都希望通过操纵区块链来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且也希望自己能够掌握区块链的主动权,这样的话,就能够占领更多的市场,也能够获得更多的优势,而这就会使得区块链不太靠谱。
三、区块链的价值波动比较大。
我一直坚持的观点就是区块链的价值是会有比较大的波动的,而且也不一定能够有比较长远的发展,如果我们一直针对区块链进行投资的话,很可能会使的我们的资本变得越来越少,而且也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生活。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
银行业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存在哪些风险?一是新技术不成熟的风险;二是新旧模式并行下的管理风险。三是银行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同步性导致的监管风险。其他相关建议你在官方公众号“中芯区块链服务平台”进行熟悉
区块链投资风险及焦虑在这个通货膨胀,钱不值钱的时代,如何保护自己的资产?对常人而言,最好的选择大概就是投资了。一般来说,投资可以是买股票、买基金、买不动产。
插一句,个人创业或开个体店,也有点投资的意思,但这种投资风险极大、失败概率90%以上。创业和开店,更多的是投资个人,尝试个人发展方向,就资产投资而言,九死一生。
投资应该“生活+”,生活才是根本。“生活+投资”是为了让未来的更有希望,是把现有的资产投资未来,让未来有一个更好的资产回报预期。然而,因为风险承受、资产投入比例、投资知识等等各方面的认知能力局限,投资常常是一件非常折磨人的事情,情绪跟着市场波动,甚至常常严重地影响到生活……
如何破解投资带来的焦虑感?自从参与区块链投资,在经历过多次巨大的波动行情,心力煎熬后,以下是个人的粗浅的认知。
1、坚守投资的两条铁律
投资,首先应该遵循两条铁律。
铁律一:拿闲钱投资,即便归零也可以承受。
这一条在平常情况下,看起来似乎不难做到,甚至毫无感觉。那是因为:盲目自信,以及刀还没有割到肉!
在刚开始投资的时候,你是相当自信的,你是认为自己能够赚钱的,否则你也不会冒这个风险。但当你对市场预期良好,认为必然会赚大钱的时候,你会很快忘记这条铁律,进而抛弃,投入更多的资产去投资,甚至借钱投资。
市场总是波动的,甚至常常是很大的波动。在有浮盈的时候,一切都不是问题。一旦出现亏损,当刀真正割到肉时才会感觉疼。由于损失厌恶,心态立马会出现波动。即便投资的闲钱,都会有失落的情绪,进而影响生活。如果是借钱或者投资资产比例过重(比如70%以上),则更是没有办法心平气和的对待,更无法做到归零也可以接受。
所以,别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更别高估了自己的投资能力!否则,一旦亏损,必然会影响到生活。
铁律二:和时间做朋友,做长期价值投资。
投资向来都是一件长期的事情,1-3年算是短期,5-10年算是中期。你看好一个投资项目,一定要给它时间去“生长”,才会开花结果,最后才能有收获。
大部分刚踏入投资领域的人,都是急不可耐地想要马上看到“结果”。这不是投资,是投机,犹如上了赌桌,马上就可以看到胜负,体验到狂喜或失落。
参与投资这段时间内,我大概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大部分人,包括我自己,从一开始都是带着投机心态的赌徒。这种赌徒心态,把投资当成了押注,就迫切地想有所收益,天天盯盘,打探各种消息,生怕错过几个亿……
那些在股市中频繁操作短线的人,其实就是把炒股当做赌博,想从每一个小波段中获益,结果被专业机构收割。
投资是否成功,应该是眼光(价值判断)+时间+运气的组合。投资之前的分析判断至关重要,是最终收获的前提;时间是等待价值成长的过程;运气,是无法预知或无法控制的结果。
如果,对自己投资的项目的价值没有清晰的认识,且做不到长期;那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一天你的内心都会随着市场波动而波动,偶尔欢喜、偶尔失落,又或大喜又或大悲,你的情绪几乎被市场牵动。
2、见好就收,你的承受能力有限
面对亏损,一开始我们遵守铁律“归零也可以接受”,这是在心态上提前给自己打的预防针。如果没有这个预防针,你很能承受不了损失的痛苦而割肉,也就是从投资中提前出局。当然,如果你看清自己投资的产品有问题,可能存在归零,那么即便是割肉,也要及时地退出,争取最少的损失。
还有另一种常见情况,即便是盈利了,也常常让人焦虑,特别是当市场回落,浮盈减少的时候,更是令人焦虑不安。
浮盈,为什么还会让人焦虑?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顶点。
在这个过程中,大概会有这四种情况:第一种是过早地卖出,第二种是恰当地时候卖出,第三种是因为犹豫不决错过最佳卖出机会,第四种是不为所动、坚决不卖。
可笑的是,至少90%的人都是第三种!在市场上涨的过程中,在喜悦中焦虑,在焦虑中盲目,人性的贪婪,把市场越托越高,最后泡沫破裂,一地鸡毛……
从结果上来看,第四种人和第三种人是一样的结果,都是没有卖出,错过最佳出货时机。但不同点在于第四种人是带有自愿的成分,在“长期价值投资”的信仰中摇摆、焦虑……
这里有必要把投资铁律二“和时间做朋友,做长期价值投资"拿出来说一说。既然是长期价值投资,那么面对市场行情好,大牛市的时候是不是不要操作,要做到第四种“不为所动,坚决不卖”?
可以说,很多人在上涨的行情中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信仰,在市场崩盘后,又彻底陷入迷惘、沮丧。我们以为自己可以承受这种压力,实际上面对市场下跌,大部分人都很难承受这种错过最佳时机的压力,焦虑到影响生活。
这里主要问题是:因为“长期而长期”,不懂得变通,不会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适当调整。
对于专业投资人而言,不为市场波动所动,坚决长期投资是可以理解。但作为普通人,面对超出预期的收益,可以适当地变通。具体的做法是:达到预期收益,分批出货。在整个上行过程中,出货量控制在20%。
这种策略,一来可以变现收益,回收投入成本;二来保持大部分资产仍然在参与中;其三,一旦市场突变,保住了部分收益,且有资金可以抄底。
所以,在上涨的行情中,不要死板地遵守“长期投资”。要见好就收,把获得的利润部分及时变现,当行情突变时,你的内心也就可以承受这种焦虑且不至于影响生活。
3、场外赚钱能力更重要
投资有很多运气成分,有时即便你做对了很多,可能运气也不一定站在你这一边。如果把财务问题都押注在投资上,则在投资的过程中很难接受“归零”的结果,也很难做到“长期”。
现实中,最常见的往往是很多人把财富的希望寄托于投资,且期望过大,在区块链投资领域尤其如此。过大的期望,自然让人陷入一种“迷信”和疯狂的状态中,从而也忘记了投资的原则。
即便在一个技术变革,充满红利的新市场,也不可能让大部分人赚钱,反过来甚至往往是90%的人被收割。当然,能够遵守投资铁律的人,基本可以避免被收割的命运,在运气好的情况下不赚钱都难。然而,绝大部分的人是做不到,其根本还是在于投机与投资的区别。
投资给我另一个较大的感触是:大部分人不适合投资(包括目前阶段的自己),不具备投资的能力(财力和智力),心力不足以应付投资带来的压力的焦虑感。
一个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较好的场外赚钱能力,其次在心态上能够坦然面对投资带来的盈亏。当你不具备这种能力时,不是不可以投资,则应该投入自己内心真正可以承受归零的资金,至少这样你可以过好当前的生活。
别寄托于投资快速实现财富自由,这样你的心态会失衡。只有具备足够的场外赚钱能力,在面对投资的盈亏时,才会表现的淡然。盈利是对自己的嘉奖,亏损也可以承受。
4、区块链投资的疯狂与理性
历史上出现很多次新兴产业的投资泡沫,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互联网投资……每一次人们都以为找到了财富自由之路,很多人疯狂地参与其中,最终却一地鸡毛……
这一次区块链投资,更加疯狂,更加不理性,是不是意味着一次新的巨大泡沫正在形成?有意思的一点是,区块链泡沫已经反复破裂了几次,但每次又更加强势的反弹,更大泡沫形成……泡沫并非是没有价值,并非等同于旁氏骗局,而是指有太多不理性的投资人涌入,短期内高估了资产价值。
区块链的价值在于解决了信用问题,极大地降低了资产之间的转移成本,甚至为零。虽然目前区块链技术还没有大量的应用,带来的实际社会价值也不高,但可以预见未来一定具备极大的社会价值。
就投资而言,无论区块链技术有多大的价值,最后获益的仍然是极少数人,而绝大部分人是被收割的韭菜!从人性的角度,绝大部分人永远是追高杀跌,非理性的投资,最终成分被收割者。这区块链价值无关,泡沫的形成,是人性的贪婪。
区块链投资,面临比传统投资大得多的变数,常常波动极大,这种情况极大地考验人的心力。更可怕的是,由于区块链投资目前缺乏监管和规范,大量不合格投资人涌入,更是极大地加重了泡沫的形成。
只有理性的看到其中的巨大风险,坚持做到:遵守投资铁律、见好就收、保持场外赚钱能力,才能够避免在这场泡沫中被收割,甚至获得超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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