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区块链是什么 区块链私链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6-01-27 19:12:01 浏览:3 分类:比特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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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人区块链是什么,区块链私有链百度百科

区块链的私链是什么意思?

可以理解成是网吧的局域网。

少数一些人自己用,用的人多了,更开放一些还是需要许可授权,就是联盟链。

完全不需要许可授权,谁都能用就是公链。

区块链的分类

目前区块链分为三类,其中混合区块链和私有区块链可视为:广义私有链,公共区块链公共区块链。意味着世界上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可以发送交易,交易可以由区块链有效确认,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共识过程。公共区块链是目前最早的区块链,也是使用最广泛的区块链。每个比特币系列的虚拟数字货币都以公共的区块链为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区块链对应这种货币。

拓展资料

1.工业区块链行业blockchains:组内多个预选节点指定为记账员,每个区块的生成由所有预选节点共同决定(预选节点参与共识过程),其他接入节点可以参与交易,但不干扰核算过程(本质上,它是管理簿记,但它成为分布式簿记。多少预先选择的节点和如何确定每个块的簿记员成为区块链的主要风险点),其他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区块链的开放API进行有限的查询。私人区块链Private区块链((privateblockchains)):只有区块链的总账技术用于记账。它可以是一个公司或个人独家书面许可的区块链。这个链与其他分布式存储方案没有太大的不同。目前(2015年12月),保守的巨头(传统金融)想要尝试私有的区块链,而公共链的应用,如比特币,已经产业化,私有链的应用产品还在探索中。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一种新的应用模式。区块链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本质上,它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

2.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它是一系列与加密方法相关联的数据块。每个数据块包含一批比特币网络交易信息,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并生成下一个区块。事实上,区块链这个词并没有出现在英文原版的比特币白皮书中,而是出现在区块链中。在最早的比特币白皮书中,区块链被翻译为区块链。这是汉语“区块链”最早出现的时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条例》,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从狭义上讲,区块链是一种按时间顺序组合数据块的链式数据结构,以及由密码学保证的防篡改和可伪造的分布式分类帐。广义上讲,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新的分布式基础设施和计算方法,它使用区块链数据结构来验证和存储数据,使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使用密码学来确保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性,采用由自动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契约对数据进行编程和操作。

区块链是什么意思?

区块链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主要特征:

1、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不依赖额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或硬件设施,没有中心管制,除了自成一体的区块链本身,通过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各个节点实现了信息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

2、开放性。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

3、独立性。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整个区块链系统不依赖其他第三方,所有节点能够在系统内自动安全地验证、交换数据,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干预。

4、安全性。只要不能掌控全部数据节点的51%,就无法肆意操控修改网络数据,这使区块链本身变得相对安全,避免了主观人为的数据变更。

5、匿名性。除非有法律规范要求,单从技术上来讲,各区块节点的身份信息不需要公开或验证,信息传递可以匿名进行。

应用方向:

1、支付:如在时间方面,传统跨境汇款需要10分钟或数日不等,而区块链跨境汇款由于去中心化,可实现汇款秒到账。在便捷性方面,传统跨境汇款在19时以后需要等到次日才能转账,而区块链跨境汇款只需一台手机即可实现全天候汇款。

2、共享病历:医疗数据区块链共享平台便可成就很多应用场景,病人历史数据等信息可以上链,病史和影像资料可供进入系统的人员查看。这些医疗数据还可以用来建模和机器学习。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有两个含义:

1、区块链(Blockchain)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所谓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实现不同节点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的数学算法。

2、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这项技术也因其安全、便捷的特性逐渐得到了银行与金融业的关注。

狭义来讲,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广义来讲,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

区块链是什么意思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1、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2、区块链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介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

扩展资料:

1、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区块链在持续延长,而且新区块一旦加入到区块链中,就不会再被移走。

2、区块链共享价值体系首先被众多的加密货币效仿,并在工作量证明上和算法上进行了改进,如采用权益证明和SCrypt算法。

3、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

4、区块链技术将应用于金融行业的征信,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区块链在金融方面可以形成点对点的数字价值转移,从而提升传输和交易的安全性。

区块链中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的区别

根据参与者的不同,可以分为公有(Public或Permissionless)链、联盟(Consortium或

Permissioned)链和私有(Private)链。

公有链,顾名思义,任何人都可以参与使用和维护,参与者多为匿名。典型的如比特币和以

太坊区块链,信息是完全公开的。

如果进一步引入许可机制,可以实现私有链和联盟链两种类型。

私有链,由集中管理者进行管理限制,只有内部少数人可以使用,信息不公开。一般认为跟

传统中心化记账系统的差异不明显。

联盟链则介于两者之间,由若干组织一起合作(如供应链机构或银行联盟等)维护一条区块

链,该区块链的使用必须是带有权限的限制访问,相关信息会得到保护,典型如超级账本项

目。在架构上,现有大部分区块链在实现都至少包括了网络层、共识层、智能合约和应用层

等分层结构,联盟链实现往还会引入额外的权限管理机制。

目前来看,公有链信任度最高,也容易引发探讨,但短期内更多的应用会首先在联盟链上落

地。公有链因为要面向匿名公开的场景,面临着更多的安全挑战和风险;同时为了支持互联

网尺度的交易规模,需要更高的可扩展性。这些技术问题在短期内很难得到解决。

对于信任度和中心化程度的关系,对于大部分场景都可以绘制如下所示的曲线。一般地,非

中心化程度越高,信任度会越好。但两者的关系并非线性那么简单。随着节点数增加,前期

的信任度往往会增长较快,到了一定程度后,信任度随节点数增多并不会得到明显改善。这

是因为随着成员数的增加,要实现共谋作恶的成本会指数上升。

另外,根据使用目的和场景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数字货币为目的的货币链,以记录产权为

目的的产权链,以众筹为目的的众筹链等,也有不局限特定应用场景的所谓通用链。通用链

因为要兼顾不同场景下的应用特点,在设计上需要考虑更加全面。

如果将联盟链比作互联网的话,私有链更类似于各个企业内部的局域网

二、什么是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指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登记、存储、持有、转让或交易的新型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特定系统中,作为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示(Digital Representation),被产业界称为加密资产(Crypto Asset)、加密通证(Crypto Token)等。考虑到区块链系统和应用的多样性,以及这些系统和应用中的数字资产的多样性,尽管现阶段无法给出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精确定义,但是基于区块链系统而存在的数字资产具有无形性、加密验证机制、使用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共识算法等典型特征,这使其显著区别于传统网络虚拟财产和实体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具有诸多优势,包括透明与可信性、加密安全性、可编程性、降低交易时间和成本、简化权利管理、允许部分所有权、便于社区打造等,被视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可能在资产形式、金融体系、商业模式等方面带来令人期待的变革。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

(一)区块链数字资产应属于合法财产

第一,管理可能性意味着作为客体的财产必须能够为主体所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区块链系统之中,每一个区块链数字资产都是特定的并由公钥表征,持有人可以通过私钥对其施加控制。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显然是可以转移的,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交易和交换的天然优势,NFT也存在着一个持续增长着的交易市场;事实上,引入区块链系统的一个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持有人可以安全便捷、去信任地交易此类资产。第三,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价值性,能够给当事人带来经济等方面的利益。一般认为,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通过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投入来衡量,部分观点则认为价值等于稀缺性。价值在不同的场景中可具化为经济上的价格、对人的意义、重要性等不同含义。吴汉东指出:“以主体自身的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当为人身权;但不可断言,财产权一定就是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区块链原生数字资产的价值是由区块链系统赋予的,也取决于参与者的社会契约,但其价值随着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加密资产的稀缺性(Scarcity),避免因信息的无限复制而使数字资产持有和交易变得无意义。如在以太猫、Decentraland等区块链游戏中,用户可以购买、收藏、交易独一无二且不可替代的NFT版数字藏品。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其稀缺性和唯一性,从而可以满足人们对拥有稀有物的渴望和需求。另一方面,不应仅因为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系统之中,脱离系统就失去价值,而否认基于共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价值。传统物权法并不因为特定物的价值不具备普遍性而否定价值的存在。例如亲人的遗物、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商品等,法律仍然认可其重要性。既然对特定主体才具有价值的客体能被承认为财产,基于共识机制形成的价值也应当得到承认和尊重。

在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存在超过32种重要的共识算法,经过探索期,共识算法的标准化将是下一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向,普遍性的共识算法也可能在区块链上达成。而且POS、POW等主流共识算法能够保证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确保价值转移的实现。因此,不宜仅以现阶段共识机制的不同就否认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价值。

综上,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财产的特征,本身具有非人格性,亦非违禁品,法律应承认其为合法财产。事实上,一些司法判例已经开始承认加密虚拟货币的财产地位,例如,浙江某地法院在一份涉及加密虚拟货币的判决中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财产地位。上海一法院在一起加密虚拟货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中也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加密虚拟货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应纳入物权保护范围

第一,区块链数字资产满足物权客体的特定性要求。一般而言,界定物权客体的特定性,主要应从支配客体的要求与物权目的实现的需求两个方面着眼,同时还要兼顾登记等公示的技术要求。而且特定性并不一定拘泥于物理标准,因为不同类型的物权对其客体属性的要求不尽相同。就区块链数字资产而言,其表现为“数字通证”,由公钥和私钥这对数据参数表示,公钥(Public Key)即公共参数部分,对系统参与者公开,载明了该资产的相关编码信息,如权属、价值和交易历史等;私钥(Private Key)即私人参数部分,是区块链上的随机参数,由持有者个人掌握和控制,允许持有者针对该资产进行转让或其他交易行为,通过数字签名以加密安全的方式进行确认。数字资产的移转必须依赖两者的加密和解密,仅凭公钥或仅凭私钥均无法完成交易。因此,根据区块链系统的相关规则,通过某个加密资产的公共参数即可以确定该资产,且任何访问该系统的人均可识别出该资产。这意味着每一个加密资产都是特定的,可独立交易转移的,不存在无限复制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NFT类型的加密资产而言,每一个NFT资产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被复制。共识机制的改变可能被提出但没有被所有参与者普遍接受,导致系统出现分叉,即不同群体的参与者可能遵循不同的规则,即承认不同的交易、保持不同的账本。这在本质上是区块链网络分叉为两个子网络,每个都有其独自的加密资产和分别的账本。

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可支配性,权利人可对其施加排他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可支配性表现为基于技术属性所产生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并非对客体的物理控制,但物权并不只要求对物的物理控制,像地役权、空间利用权、权利质权等亦不具有对物的物理控制。私钥持有人(Holder of Private Key)可以通过私钥对特定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且此种控制具有绝对性,无需他人介入,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私钥是持有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力的关键。此种排他控制来源于区块链架构所采用的加密确认机制(Cryptographic Authentication Process),该机制只允许私钥的持有人行使(如交易)该加密资产,从而独占地控制该资产。从动态的交易过程来看,转让人通过使用受让人的公钥加密,确保移转后的数字资产仅有受让人的私钥能够解开。同时,转让人用自己的私钥进行数字签名,受让人以转让人的公钥对签名进行身份认证,确认交易来源正确。另一方面,这种控制力是绝对的,能排除他人的使用。在区块链的语境下,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交易完全由私钥持有人自主决定,私钥持有人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法针对该资产采取任何行动,这保证了私钥持有人对其加密资产的控制的绝对性和唯一性。

由上可知,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物权的两大核心特征,适合纳入物权范围进行保护。而且从物权角度对区块链数字资产加以保护,至少具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统一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认知。第二,物权是一个成熟的法律框架,依托物权框架可以解决围绕区块链数字资产产生的更复杂的交易问题,包括破产、信托、担保、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给市场提供更好的可预测性。第三,正面回应技术创新,更好促进法律与技术的耦合式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保护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型的物权客体,物权规则并非无差别地全部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而是需要根据技术条件等状况在个案中予以具体考量。此外,物权的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请求权等效力自然也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内容

一般而言,权利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且像电能、光能等自然力以及有价证券一样,可以比照动产的规定来保护区块链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可以像传统动产那样在区块链数字资产之上设立抵押、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传统上,针对动产设立质权和留置权,需要转移对客体的物理占有,但区块链数字资产无法像有形物体一样被物理地占有。实践层面,可以通过智能合约、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区块链技术的多元应用,把相关条件与行为编写进区块链数字资产,从而产生某些自动执行的行为,以满足担保物权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担保物权的实现上,作为技术规则的智能合约算法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与转让规则

就所有权归属而言,一般来说,就像合法占有某个有形财产的人被推定为所有权人一样,以合法的方式知悉并掌握私钥的人通常应被认为是该加密资产的所有权人。当然,所有权归属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形以及相关系统的规则。例如,代表他人(如雇主或客户)持有私钥,或者作为保管人或中介人持有私钥,在这些情形下,将通过代理规则或者信托规则来确定所有权。某个加密资产可能具有多个密钥,此时所有权将由多个持有人共同所有或按份所有。加密资产的初始创造或取得依赖于系统的规则,例如一些加密虚拟货币是在借以构建并确认账本的“挖矿程序”(Mining Process)中作为奖励被创造出来的。此外,在采取匿名交易的区块链系统中,因为交易是通过指向一个匿名的地址标识符做出的,所以在系统中识别出特定资产所有权人的真实身份可能是困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资产没有所有权人。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转让通常发生在链上。当进行交易时,转让人通常修改该资产的公共参数,或者生成新的参数,以便创造出对该转让(包括受让人的信息)的记录。然后转让人利用私钥以数字化的方式签署该转让记录从而完成确认。之后该资产被关联到受让人的私钥,处于受让人的独占控制之中。当转让人完成对交易的确认并将其广播到区块链上,并且广播到区块链上的交易被共识算法接受并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才算完成,意味着所有权就转移了。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类似于不动产登记,而非动产交付。因为在数字资产转让的情况下,转让人通常会生成一个新的加密资产——全新的或修改了的公共参数和私钥。代表“旧”加密资产的数据依然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中,但不再具有任何价值或功能,因为该资产已被共识机制认为是花掉或者取消掉了。“新”加密资产由新的数据表示,并被新的秘钥控制。显然,这和中心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就所转让的不动产制作一份新的登记以确认新的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类型的物权客体,兼具动产与不动产的属性,私钥像手机等动产那样完全掌握在持有人手中,且私钥持有人被推定为权利人,持有人遗忘私钥就会使该资产在系统中被遗忘,成为不可用之物;而其权属公示与交易转让等则类似于不动产登记,需要记录在区块链系统中才会被认可。

而且一旦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人再次转让该资产的任何企图都不会被共识机制接受,从而避免了双重交易的发生。此外,区块链数字资产也可能出现类似于现实中的一物二卖现象,比如在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之前,存在转让人就该资产进行二次转让的风险,如果第二次转让先于第一次转让进入区块链账本,那么第一次交易的受让人的加密资产就不会被认为是有效转让,从而在实际上是无价值的;再比如,转让人同时与两个受让人签订了链外转让合同,但第二受让人先于第一受让人完成了链上转移。在这些情况下,由于所有权转移以链上记录为时间节点,第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受让人对第一受让人构成合同违约。此外,转让也可能发生在链外,如双方签订了合同来转让某个加密资产,但没有完成链上转让。这些问题可以在既有的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予以妥善解决。当然,也需要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谁作出的交易)、时间戳(交易发生的时间)、确认(谁确认的交易)以及“文件”(交易或合同相关的数据)的认可。

综上,虽然区块链数字资产及其转让以及相关的智能合约所依赖的技术架构,给物权、合同等财产法律带来了新的复杂性和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无法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理其中的物权利益、合同利益等利益关系。因为在历史上,法律一直都在因应技术与现实的变化,并不断演进。换言之,法律与技术是一对相互建构的力量,彼此都在螺旋上升。就区块链数字资产中的加密虚拟货币而言,如果将来立法认可其货币或准货币地位,则按照种类物予以保护,意味着占有即所有,当发生返还时适用同等价值返还原则,不能作为质押担保客体,财产执行时不存在执行异议。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一类新型无形资产,显著地区别于游戏道具等传统网络虚拟财产,持有人基于私钥可以对其施加排他支配与控制,这与物权理论最为契合,足以使其成为物权客体,被物权法体系接纳,而且不违背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所以,现阶段应将区块链数字资产视为物权客体,按照物权规则进行保护。除此之外,未来还要继续探讨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承载链外权利的各式“通证”是否为合法有效的登记、权利凭证(物权凭证)、金融工具,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时间戳、确认以及“文件”的认可,数字资产交易和智能合约的法律救济、责任承担、管辖以及分布式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地位、责任承担机制等。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技术和应用的持续创新,从而在制度层面满足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迎接全面到来的数字社会。

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法律领域,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蓬勃发展,都进一步丰富、拓展了1999年劳伦斯·莱斯格提出的“代码即法律”的理念,并让“法律即代码”这一新的理念逐渐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司晓.司晓:区块链数字资产物权论.腾讯研究院.2022-01-27

三、什么事是区块链

区块链的英文翻译是:block chain,block的意思是区块,chain的意思是链。那么我们就先来聊聊什么是区块。

在比特币的网络中,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比特币的交易,而这些交易信息会通过比特币网络广播到每一个节点。但是这些交易信息如果没有人来处理的话,那么将会非常的杂乱无章,让人无从查起,因此我们需要找一个记账的人,把这些交易信息整理起来,封装保存好,并把这个封装好的信息通过网络同步到每一个节点,这个封装好的信息,就被称为是区块。

举一个例子,我没有记账的习惯,那么每个月结束后,我根本是搞不清楚我这个月到底买了什么东西导致我如此贫穷。这个时候我老婆出现了,她要我每消费一笔钱,就报告给她,她以天为单位,把我的花销记下来,那么就很清晰了,到月底的时候总结出来,我贫穷是因为我挣得太少了。

这样记账有什么好处呢?

第一、脉络清晰,我可以追溯我的每一笔花销。对应在区块链中,你甚至可以追溯到这颗数字货币被矿工挖出来的那一刻,这也为数字货币无假币打下了理论基础。

第二、信息公开,我有多少钱,花了多少钱,我老婆一清二楚,避免了私房钱的可能。对应在区块链中,这就保证了每一个节点的公平性,你有多少币不是你说变就变,每个人都有本帐。

比特币网络中,规定每10分钟就记账一次,即每10分钟就选出一个人(至于怎么选出这个人,敬请期待)来把这10分钟内发生的交易按照一定的方式记录下来,做为一个区块,并未这个区块打上时间戳,再按照严格的时间顺序把每一个区块链接起来。这样,由很多很多区块按照时间顺序连接起来后就形成了一个链状结构,就是大家嘴里说的区块链。

如果把每一个区块看作是一本账簿的一页,那么区块链就是一个账簿。

这个账簿不是由账房先生编写、老爷确定的私人账簿。

而是由每一个参与活动的节点保管的公共账簿。

没有人可以随意篡改账簿里的交易信息,没有人可以篡改个人的权益信息。

这,就是区块链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