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对法律的影响 中国法律对比特币的规定
一、比特币的法律风险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同时,比特币也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应用。随着2008年第一枚比特币的诞生至今,比特币的发展趋向成熟,不断获得投资人的青睐。同时,比特币的价格也充满起伏。我国法律允许比特币的存在,但禁止比特币交易。
拓展资料:
我国范围内有比特币存在,单纯持有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只是我国已经限制了比特币的交易,一般只能在个体之间交易转让,不允许公开向公众发售。
但是比特币投资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比特币仅仅是一种技术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骗局的说法,但不同的比特币投资根据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骗局,更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首先,由于其缺乏监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证券的发行、上市类似,并且存在设立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行为。其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不透明,遇到问题难以规制。而且其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交易价格大起大落,容易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其次,其本身未经过央行认可,在国内不能当做货币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监管,很可能遇到无人接盘价格一落千丈的风险,物权法也没有明确保护数字币的相应条款,因此,炒作比特币相当于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险的。
最后,比特币虽然不违法,但也不排除其作为监管之外的货币,被少数诈骗分子及非法集资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和洗钱的工具。
因此建议慎重参与比特币投资,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风险。
二、比特币的法律现状
德国:2013年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
美国:2013年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马赞特在一起比特币虚拟对冲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法规的监管范围之内。
中国: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
2013年10月15日,百度旗下百度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
三、比特币是否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财产
比特币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财产。
比特币是典型运用区块链技术而产生的虚拟“货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比特币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持肯定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为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其次,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其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比特币的生成需要投入物质资本和时间成本,其物理形态为成串复杂数字代码,但可以通过金钱作为对价进行转让,并产生经济收益。因此,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具有财产属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文件,虽然否定了比特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这些文件进一步确认了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合法性,并强调了对比特币风险的防范和监管。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案例支持比特币作为财产权利进行保护。例如,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比特币案件中,法院认可了比特币的网络虚拟财产属性,并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对于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法院判决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综上所述,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和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但其在特定的网络交易中充当着一般等价物,本身可以作为货币交换。因此,对于比特币的持有、交易和侵权等问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在比特币无法返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市场价格、司法鉴定、成本计算等方法来具体认定比特币的赔偿数额。
四、比特币相关法律法规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法律依据: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第二条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五、比特币在国内法律风险
比特币在国内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首先,比特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再者,比特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其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等情况,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且,比特币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点,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类违法交易,增加了监管难度和金融风险隐患。总之,参与比特币交易等相关活动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不建议涉足。
1.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比特币交易炒作盛行,会对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冲击。它不像传统货币有国家信用等支撑,价格波动巨大且缺乏有效监管,大量资金涌入比特币交易,会使资金流向脱离实体经济,影响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比如一些人盲目跟风投资比特币,导致资金过度集中在虚拟货币领域,而忽视了对实体产业的投入,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2.易引发违法犯罪:由于比特币交易的匿名性和便捷性,为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比特币进行跨境资金转移、非法资金募集等活动,逃避监管和法律制裁。例如一些传销组织以比特币为噱头,吸引投资者参与,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和经济秩序。
3.非法金融活动范畴:比特币相关业务活动被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它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其交易缺乏合法合规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参与比特币交易,一旦出现问题,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且非法金融活动的存在,也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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